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资讯 > 环评公示
2023年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3-11-01 14:55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202311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兴智中心”恒竞路24班中学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2

2023.11.1

兴智中心”恒竞路24班中学工程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片区,西至兴德路,东至经十七路,北至纬六路,南至恒竞路

报告表

(见附件)

2

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催化剂制备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1

2023.11.1

燃料电池催化剂制备研发项目

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11

报告表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

环评报批承诺书-龙蟠.pdf
江苏龙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燃料电池催化剂制备研发项目-公示稿.pdf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1号.pdf
24班中学-公示稿全本.pdf
报批承诺书-24班中学.pdf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02号.pd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