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资讯 > 环评公示
关于作出江苏嘉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15:00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关于作出江苏嘉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苏环规〔20154号)相关要求,我局拟对江苏嘉汇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意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该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1212日至121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1535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84

邮编:210038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31212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附件下载:

江苏嘉汇2024年跨省转移实施方案.pdf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