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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21 10:35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20231221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江苏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检测与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31

2023.12.21

生态环境检测与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江苏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智科技园B3栋第14


报告表

(见附件)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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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3]231号.pdf
工和实验室项目环评(公示稿).pdf
建设项目报批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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