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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5年5月19日)
发布时间:2025-05-19 09:24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9日-20255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光学镜片生产加工项目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4215

南京恒邺光学有限公司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利用租赁南京钧汇塑业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2002平方米,新建光学镜片加工生产线一条,配有抛光机、超声波清洗机、真空镀膜机、磨边机等设备74台。项目建成后,年产光学镜片50万片。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

1本项目清洗废气集气罩收集和胶合废气通风橱收集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DA001排气筒排放,磨边油雾密闭收集通过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拆包粉尘和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的集气罩和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三级沉淀池处理的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地面清洁废水达到新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新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抛光机、切割机、磨边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购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精磨抛光废液、废沥青、废抛光垫、沥青软化废液、废油、清洗废液、废包装、废活性炭、废金属屑、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玻璃废渣、镀膜废材、不合格品、纯水制备耗材由厂家回收,废无纺布、废滤筒及除尘器集尘、废外包装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南京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增效建设工程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街道


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智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增效建设工程在京沪铁路龙潭站接轨,对既有港区集装箱作业区(铁水联运)、港区散堆装作业区(铁水联运)改扩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实施集装箱作业区正线长度1.5公里,新建集装箱作业线13线;散货作业区正线长度1.4公里,装卸线向西南方向延伸至1050米。全线路基设计长度2.566公里。工程总投资约52592.39万元,工期约24个月。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机械尾气,拟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硬化施工道路、运输车辆密闭、对进出场运输车辆冲洗等措施。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车辆未冲洗抓拍等设备,并与监管平台联网。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定期养护。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近期内燃机尾气。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作业区绿化工作。远期采用电力牵引,无内燃机废气。

2)声环境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必要时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加强列车和铁路的管理和保养,加强机车鸣笛噪声控制,加强铁路两侧绿化,加强装卸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集装箱办公楼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运营期:散货作业场新增初期雨水依托南京明州码头有限公司雨水沉淀池。经初步沉淀、加药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的澄清水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堆场喷淋洒水等。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方、生活垃圾等,弃方运至运送至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5振动环境

线路运营后应及时修磨轨面和轨道变形的维护,保证钢轨表面的平整光滑,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剥离表土单独存放,用于施工结束后的种植绿化;临时用地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临时占地;材料堆场和临时堆土场新增临时占地的,设置排水沟,减少水土流失;明确施工界限,不进行越界施工,不直接向附近水体倾倒垃圾等。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还原复绿,开展生态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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