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能源汽车车身分总成售后件生产项目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路2号 | 蔚来汽车零部件(南京)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租赁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等建筑物,拟投资1862万元设置电泳线、焊接线和破检金相室等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售后件2万件的能力,应急事故池、一般固废库等均依托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水:项目产生的含氟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脱脂废水、电泳废水等进入厂区的综合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超滤水制备浓水后通过蔚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污水总排口直接接管至东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总排口处执行东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三江河。 (2)废气:小修室喷涂、烘干及洗枪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电泳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FQ-2排放;电泳烘干废气采用RTO处理、RTO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一并通过20m高排气筒FQ-3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FQ-4排放;脱脂燃烧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6m高排气筒FQ-5排放;电泳烘干炉及小修室烘干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6m高排气筒FQ-6、FQ-7排放;破检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FQ-8排放。 (3)噪声:项目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收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均委托处置,零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