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制定的《关于印发〈2025年栖霞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补助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栖霞区龙潭、八卦洲街道农田实际种植户完成秋季水稻、玉米、芦蒿等农作物机械化还田,经申报对象申报、村级汇总初审、街道复核、第三方核查、业务主管部门抽查等多个环节,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基础,核减秸秆离田、实际承包面积不符等情况,栖霞区秋季秸秆机械还田作业核定面积33997.775亩,补助资金679955.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刘嘉俊,联系电话:85597456,电子邮箱:917857675@qq.com。
附件:1.2025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公示表(龙潭街道)
2.2025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公示表(八卦洲街道)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