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业农村办、财政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5〕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栖霞区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认真组织落实,开展各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农田建设管理科 吴庆生 85571178
农业科 高 昆 85566890
区财政局联系人:
农业科 田原 85393183
附件:1、栖霞区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
2、栖霞区2025年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栖霞区财政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