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农业农村办、财政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宁农计〔2026〕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栖霞区2026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认真组织落实,开展各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农田建设管理科 吴庆生 85571178
农业科 高 昆 85566890
农村统筹发展科 陈国进 85576697
农村产业发展科 张 琼 85579519
二 中 队刘静 85338077
区财政局联系人:
农业科 田原 85393183
附件:1、栖霞区2026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2、栖霞区2026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计划表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栖霞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