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笔合同急需签订,对方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带齐了材料来的,以为今天赶不及合同签订,没想到栖霞区政务服务这么给力,半天就办成了!”3月3日,南京市栖霞区一家企业成为南京市首家使用告知承诺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职能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职能部门可以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为保证“放得开,管得住”和食品监管品质不降级,监管部门会在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实施首次监督检查。
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栖霞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栖霞区行政审批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全区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大致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新办、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变更和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延续三类申请。申请人只要在原有提交材料的基础上,再填写一份承诺书就可以提交申请,最快半日内即可审批完成,申请人有需求的当场就可以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切实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破解企业为办理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耗时、费力、成本高等难题,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节省办事时间、精力和费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