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栖霞资讯 > 专题专栏 > 营商环境 > 工作动态
栖霞区住建局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发布时间:2024-02-05 10:58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创新执法监管理念,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构建有温度的行政监管新模式,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通过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一系列包容审慎监管举措,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加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

结合辖区住房和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分析历年行政处罚数据,选取企业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分领域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作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宣传册等,结合法律五进普法宣传,深入产业园区、企业单位、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市民广场,点对点地进行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宣传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行政违法风险点提前监控。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和法律素养。

加大涉案法制审核力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在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情形开展法制审查的基础上,实施内设法制审查机构、案件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分级审核制度,积极开展清单式法制审核,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五个方面,量化具体法制审核事项,实施对单逐项审查。

运用不予从轻减轻清单

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违行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危害后果、是否改正等具体情况,严格执行不予、从轻、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准确把握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法律精神,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处罚决定。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包容态度,明确上限处罚、顶格处罚的具体运用条件。2023年,全区住房和建设领域共办理减罚轻罚案件20件,减免金额159万元。

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住建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排查,对每个问题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其性质、影响范围、解决难度等。按照从旧从轻原则,查阅当时的政策文件和档案资料,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解决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导。2023年度研究形成了《关于建设工程未按规定竣工备案处罚的建议》。分析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住建领域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实施事中事后弹性监管

结合平安工地创建、物业红黑榜、文明工地红黑榜等,在住建领域实施事中事后弹性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灵活调整监管方式和监管强度。对住建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监管,对于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采取简化程序、减少检查频次等措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全面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将各项年度检查任务全量通过信用风险分类比对,开展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实现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包容审慎监管措施的实施受到了企业的大力欢迎,纷纷表示:这体现出了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呵护、包容和支持,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对今后的发展更有信心了!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