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栖霞区举行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成立仪式,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政法各单位、有关行政机关、街道共同参与成立栖霞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在区级层面协同化解行政争议,凝聚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栖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志刚对中心成立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司法局局长陈士金为受聘的2位人民调解员颁发聘书,这标志着栖霞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进入实体运行阶段。
下一步,栖霞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将以自身名义对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化解,聘请的2名人民调解员常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办公,负责对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交办件中的行政争议进行调处,旨在降低行政行为成讼率及行政机关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