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2015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6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栖霞区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570317;传真号码:025-85560299;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邮政编码:210046。
一、概述
2015年,我区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大对规范管理、巩固成果和深化提高方面的工作力度,目前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43名、兼职工作人员46名,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共查阅点、电子查阅屏、服务热线等渠道方便公众查询。截至2015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良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正常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的督查、协调和指导力度。每月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通报,定期检查、汇总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与维护等情况,对信息数量、信息质量、公开时效等进行查漏补缺。平时通过电话指导、网上查看等方式督查,督促各街道、部门及时更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全面量化考核。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积极组织对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建立健全考核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对接工作。利用区门户网站,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对接。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区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94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占比0.59%。
(一)公开内容
2015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公文和管理规范、重大事项、民生项目、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部门预算、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内容。
1.政府公文和管理规范
公开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政府公文52件。
2.重大事项和民生项目
对全区2015年度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涉及的综合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以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动态信息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公开。
3.政府机构和人事工作
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公开全区各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成员及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开了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以及区政府人事任免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招录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职位信息、面试名单、拟录用名单等信息。
4.重大决策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二)公开形式
目前,南京市栖霞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1.互联网
通过“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截至2015年底,“南京市栖霞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94条,在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发布量统计排行由原来的第十五位上升至第三位。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同时,区各重点部门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开展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和社区便民中心以电子屏幕结合宣传栏和展板等形式提供便民信息查询,并编印相关办事服务指南供市民免费领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其中,网上及电子邮件申请34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社会保障、学术研究等方面。
(二)处理情况
在全部35件申请中,经核查有效申请35件。其中“同意公开”的为32件,占总数的91.43%;“非本部门掌握”的为3件,占8.57%。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提供。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区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全区针对政府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绝大多数单位已经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逐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发布机制。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时断时续,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渠道仍然可以进一步拓宽。
因此,我们201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考核力度。明确主动公开总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运行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拓宽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结合本地实际、结合信息公开内容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更多的更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信息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工作要求。在收到市民书面或从网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信件或邮件时,督促各部门及时对接主管部门,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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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794 |
|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742 |
|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2 |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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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5 |
|
||||||||
申请总数 |
条 |
35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4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5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2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3 |
|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0 |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0 |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0 |
|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0 |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0 |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0 |
|
||||||||
(10)其它原因 |
条 |
0 |
|
||||||||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项 |
2061 |
|
||||||||
网上咨询数 |
件 |
7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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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 |
条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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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765 |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270 |
|
||||||||
答复各类咨询投诉及留言信息 |
条 |
8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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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
2、邮寄费 |
元 |
0 |
|
3、递送费 |
元 |
0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89 |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43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6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2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2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