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南京市栖霞区城管局编制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利开展。涉及政府信息变更调整等事项,区城管局及时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整变更,在栖霞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了政务服务电话、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022年度,区城管局在栖霞区政府信息公开栏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答复2,撤单2件。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主要涉及公示公告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94

行政强制

5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区城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网格,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具体责任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确保环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再有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