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2-17

本年度报告是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公开办函〔20232号)的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枢东路1号;电话:025-877231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栖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2年,我区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关切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稳岗就业、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通过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065政策解读信息107条。持续增加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频次,全年征集建议90网上调查11次;按时发布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及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图文政策解读;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公开市、区两级建议提案98件。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积极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质效,进一步健全疑难申请件会商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加强依申请公开平台使用情况监督,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推行柔性回复,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对群众依公开需求较大、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新受理依申请公开119件,2021年结转3件,已答复121,剩余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社会治理等领域。

(三)有序细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印发《栖霞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2年全年政务公开的工作做了部署并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集中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更好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稳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完善栏目内容设置,新增涉农补贴、河道整治等子目录,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二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规范办理流程、强化发布审核、提升服务功能、加大政民互动,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指导并督促全区36家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进一步突出政务属性,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等情况。

(五)强化评价监督保障。坚持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梳理排查敏感词、错别字、更新频率等问题,并督促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另一方面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强化对各部门的激励与监督。同时,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每年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96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74

行政强制

5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56.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3

0

0

0

1

1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4

0

0

0

1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5

5

0

0

0

1

1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虽在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力度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决策草案的预公开做的还不到位;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仍需加强,政策解读虽符合三同步要求,但个别解读存在简单解读制定背景等情况;政务新媒体监管和运维能力仍需加强。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日常督查等方面多作探索,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各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及时主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完善规范决策草案公开,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公开决策草案,并同步对决策草案做好解读说明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以及政策发布后的延伸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提高音频视频、动漫、图片图表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让群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真正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三是提升政务新媒体监管运维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方便、及时、高效的优势,打造指尖政务平台,提高政策发布解读、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占比。推动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强化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精准推送,规范政民互动路径。扩大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影响力,增加原创发布比例,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