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6年度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