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和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获2020年度全国政务服务优秀案例“服务优化金流奖”,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等荣誉表彰。
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实施。全区各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全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2. 落实报告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报告了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9月,区政府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汇报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给予了肯定。
3. 强化考核监督。下发《2020年度栖霞区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栖委办字〔2020〕25号),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情况纳入到绩效考评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提升全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强化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将企业登记服务延伸至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全区9个街道服务中心均设有企业登记专窗,配备营业执照自助一体机,提供企业登记全流程指导代办服务;在全市首推企业登记住所承诺制,真正做到开办企业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在南京率先实现省内、省外企业异地办理“零”突破。截至目前,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214家,同比增长28.3%,其中新增企业11660家,同比增长30%,增速在城区排名第1位,总量在城区排名第2位。
2. 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制定《栖霞区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审定《栖霞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清单》,拟将246项行政处罚事项和1项行政强制事项下放街道集中行使。
3. 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对28项抽查任务展开双随机抽查,覆盖食品、信用、物价、特种设备、特食、产品质量、商标广告7个条线,累计检查企业4729家,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回填系统,对涉及违法的情况进行了依法处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良性有序发展。
(三)科学决策,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宜
1. 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创新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切实发挥顾问的参谋和智囊作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律师全程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银行战略合作协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未经登记房屋认定、撤组剩余土地利用、征收征用政策等各类研讨并出具法律意见,深度介入综合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与政府法律顾问的交叉双审制度。针对信息公开、信访复查、征求意见等以区政府为回复主体的重大疑难法律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回复各类征求意见210件,桩桩跟进,件件落实。
2. 全力做好征收报裁工作。全面落实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裁决的工作意见》,在明确程序要求的基础上,着重突出前期材料质量、报裁时限要求、司法裁判导向、送达要求与技巧等内容,全面提升报裁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共立案受理区住建局征收办提起的征收补偿决定案件16件,作出听证权利告知书16份,组织召开听证预备会6户,组织召开听证会6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8件,作出催告书18件,申请强制执行20件,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四)规范管理,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1. 程序规范,确保规范性文件各环节的严格把控。严格控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有效期核查、后评估、定期清理、对外公布等环节,目前,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2件。今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均完成了电子备案和纸质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2. 动态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格遵循实施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司法局审查认定、司法局与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协调沟通达成一致的清理工作程序,针对性的开展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进一步规范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公布工作;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3. 制度完善,优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进《关于全面推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进一步吸纳公平竞争审查、律师前置审查、法制机构双向审查、监督管理审查等内容。
(五)严格制度,全面规范相关部门公正文明执法
1.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栖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和省市“三项制度”工作评价具体要求,以重点执法部门为引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部建立部门“三项制度”个性化工作方案,在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率先在尧化街道综合执法试行“三项制度”。今年,我区被确定为省级“三项制度”示范点创建单位。
2. 开展现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创新伴随式执法监督,组织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参加执法检查。全年开展资源环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八大领域专项执法监督9次,采取部门派人分别互查,区“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参与督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在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规范性方面重点督查,共计协调解决执法争议3件,提出执法监督建议3份。
3. 实现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按照国务院和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全区已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系统共录入行政执法主体(含授权组织)43个,行政执法人员信息961条,省行政执法证件 904本,部颁行政执法证件57本。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行网上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通过督促“双随机、一公开”有效开展,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六)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强化依法治访。开展“春风化雨”握手行动,多措并举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春风化雨”握手行动交办积案168件,已化解84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骨头案”,已完成年度化解率50%的目标。
2.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访调、诉调、道调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非诉中心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受理纠纷6556件,调处成功6547件,调解成功率99.8%。
3. 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件,已结案3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3件,市政府交办的案件1件。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方式,通过调解促使南京群泰制品有限公司等分期支付或减少行政处罚金额,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七)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1.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定《栖霞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于12月底前完成栖霞区政务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大大提升了政务公开的质量。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40条,发布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在线访谈等活动82场,区长信箱答复满意率达95.6%。对凡涉及重大项目、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100%同步公开政策解读,解读形式更加灵活,不断提高图片图表、动漫解读的比重,收到群众好评。
2. 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2件,政协委员提案254件,连续17年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加强审计监督体系建设,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竣工决算审计等方式,构建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监督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立体监督体系,着力加强审计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高质量开展政民互动,及时办理“12345”等各类民生诉求11万余件,综合满意率达94%。
(八)落实学法,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关键,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法6次,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5次,组织区管领导、街道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收看庭审视频,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习惯养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法治方式的水平不断提升。
2. 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区90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适用。针对街道相对集中事权改革牵头部门进行专项培训,邀请专家、教授对街道集中行使的物业、城管类执法业务及案例教学指导,并统一进行执法考试,有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理论学习欠缺,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意识不强,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行政诉讼案件有败诉情况发生,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行政执法保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不够全面,发挥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社会监督作用方面尚待增强。一些部门、街道没有足额配备法制人员,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不到位,二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不够突出。“大水漫灌”多“精准普法”少,对他人教育多,对自己学习少。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应该掌握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既影响普法效果,更不利于行政执法。三是普法手段创新不够。不擅于运用多媒体技术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集文字影像为一体的多媒体普法方式,从而影响普法效果。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区将认真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抓好“关键少数”,将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强化重视、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抓好统筹谋划。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全面评估过去五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认真谋划制定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努力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变为栖霞加快法治建设的“施工图”。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智库、法律顾问资政作用,探索“开门决策”机制,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推进我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进一步落实督察制度。定期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完善法治督察、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等督察制度,注重结果运用,强化督促整改,充分发挥督察倒逼和考核评价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