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十三五”收官之年,编制实施全区水、气、土年度工作计划,是贯彻落实《南京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度实施方案》、《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0年度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基本要求。我局于2020年6月2日收到南京市年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和街道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并结合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7月9日上午,陆瑞峰副区长召集三区30个部门和9个街道对水、气、土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再次修订。
二、基本考虑
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编制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要求,对照省、市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紧盯“十三五”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要求细化落实到《实施方案》中。
(二)紧抓短板弱项,推进环境质量提升。一是针对我区入江河道多,大部分河道水质尚未稳定达到Ⅴ类考核目标的短板弱项,在方案中强化通过河道综合整治、流域限批、流域补偿、联合执法等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水质。二是南京市对我区2020年的空气质量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由72%调整为76.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37.7微克/立方米,调整为35微克/立方米。同时还明确了,力争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34微克/立方米,压力加大。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突出源头预防,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减少污染产生,控制新增污染,加强保护未污染土壤,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
(三)坚持协同治理,形成整治合力。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事关每个单位,方案中明确在管行业的过程中推进污染治理,根据不同行业分类施策,有效防范和应对污染风险。
(四)执行相关制度规定,防范污染风险。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责任,打击违法排污、排水行为;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强化考核问责。
三、主要内容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在2019年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化和推进2020年全区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共8个方面44条具体工作任务。
1. 淘汰落后产能,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包括6项任务: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快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医疗废水监管、开展工业企业纳管评估、增强工业污水处置能力、整改企业雨污管网。
2. 提升水环境质量,打好劣Ⅴ类水体歼灭战。包括7项任务:建立重点水体责任体系、巩固提升入江支流水质、建成区消除劣Ⅴ类水体、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整治不达标水功能区、加强联防联控。
3. 增强治污能力,打好防治城市污染持久战。包括7项任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排查整改雨污管网、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巩固雨污分流建设成效、提高镇街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排水设施管养、无害化处置生活污泥。
4. 严管化肥农药,打好防治农村污染阵地战。包括5项任务:强化禁养区管理、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 严防船舶污染,打好港口码头污染防御战。包括3项任务:治理船舶污染、加强水域安全执法、增强港口治污能力。
6. 保护良好水体,打好水源地保护战。包括5项任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长江岸线整治、严控地下水开采、保护修复自然湿地、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
7. 提高用水效率,打好水资源底线守卫战。包括3项任务: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再生水利用。
8. 强化日常监管,打好排污执法突击战。包括8项任务:强化监测预警、推进水质自动监测、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排水许可和达标区建设、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流域补偿、依法信息公开,推动依法公益诉讼。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方面:方案从九个方面,明确了56项具体工作任务,市方案中为60项具体任务,其中涉及海事部门及市级职能的予以了去除。
1.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明确了6项任务。其中将加强环境准入作为首要条件,要求严把准入关。明确了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的任务,要求将“散乱污”整治常态化。首次提出了实施共性工厂建设和集中处理的要求,探索节约化发展的新路子。
2.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方面,明确了5项任务。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仍然作为全区的首要任务。同时明确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3. 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方面,明确了7项任务。要求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减少公路运输比例,提升铁路运输比例。要求提高通行效率,应用大数据平台,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畅通道路交通状况,减少尾气的排放。
4. 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方面,明确了8项任务。要求加强裸土整治,除必要施工作业外,实现全区区域无裸土。要求加强秸秆焚烧管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要求实施餐饮专项整治,在整治社会餐饮的基础上,将整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工地等食堂餐饮油烟任务进行了明确。
5. 严控工业污染方面,明确了6项任务。要求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整治,基本完成重点企业VOCs治理“一企一策”编制。针对我区臭氧超标问题突出的现实情况,方案将VOCs治理明确为首要任务。
6. 加强移动源控制方面,明确了5项任务。要求加大机动车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机动车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和秋冬季期间柴油车监督抽测,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执法。其中路检路查、入户检查首次由市级下放到区级。
7. 严控扬尘污染方面,共明确7项任务。其中加强建筑扬尘治理,仍作为扬尘治理的首要方面。同时要求综合治理道路扬尘,并明确城市主次干道、绕城公路等道路积尘、积泥、杂物量应当低于3克/平方米,重点管控区域内道路应当低于1克/平方米。明确实施降尘绩效月考核。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3.6吨/月·平方公里。
8.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共明确8项任务。要求强化重点区域管控,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扩大、细化应急管控措施、工程项目名单。同时要求全面优化管控豁免,全区豁免企业数量较2019年增加50%以上,豁免工地数量达工地总数的50%以上,坚持差别化管理。
9. 强化能力建设,共明确4项任务。主要是在管理层面,要求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
(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面:共11个方面34条
具体工作任务。
1.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1项任务:做好全国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准备。
2. 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项任务: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3. 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实施数据信息化管理。包括2项任务: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4.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包括3项任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5.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包括5项任务: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制度,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实行土壤污染状况公示。
6. 强化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保护未污染用地。包括4项任务: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格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客土质量管理。
7. 严控现有污染源,遏制地下污染扩散。包括7项任务: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责任,加强企业拆除活动监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整治,加强生活污染防控,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防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使用。
8.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土壤安全利用。包括2项任务: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9. 强化执法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包括3项任务:加强土壤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
10.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社会共同参与。包括4项任务:强化政府保障资金投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推动依法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11. 做好“土十条”评估考核工作。包括2项任务:强化“土十条”日常调度和部门会商机制,做好“土十条”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请各办事处、各责任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牵头任务的实施。二是检查执法推进。坚持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三是强化考核问责。以条口负责为原则,各责任部门负责编制牵头事项的年度自查报告,整理电子台帐,按要求将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建议将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区对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