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文件精神, 2019年12月28日,南京市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9〕225号),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区级实施细则的落实完成。栖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草拟出《栖霞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与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装备处沟通对接,寻求指导后,分别采取直接上门和以区政府名义征求意见的方式听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还广泛征求了局内各相关业务科室的意见,形成正式文稿上报区政府。2020年5月25日,区政府以宁栖政字〔2020〕63号行文下发,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农业机械转型升级工作推动。
二、制定说明
《栖霞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与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宁栖政字〔2020〕63号”精神,分为七大项,十八条。明确到2025年前要完成的各项农机化工作目标。
1.2020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超76%,小麦、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96%。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86%,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97%。
2.2020年,规划建设八卦洲芦蒿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到2025年,全区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果茶、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机械化率超62%。
3.到2025年,全区大宗粮油作物种植田块“宜机化”率达100%,菜园“宜机化”率超90%,茶园、果园“宜机化”率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