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困人员认定工作遵循原则:
1、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3、严格规范,高效便民;
4、公开、公平、公正。
二、受理范围:
1、尧化街道负责特困人员认定的受理、初审工作;
2、尧化街道所辖社区协助做好申请递交、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3、区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人员认定的审核确认工作。
三、认定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书面声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提供不能通过政府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五、申请及受理程序
1、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户籍在尧化的本人向尧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2、尧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申请人明显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且说明理由。
3、审核确认,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调查核实等相关材料报送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六、受理部门
尧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尧化街道民政办
七、咨询电话
025-86228580/8556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