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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由谁委托?
发布时间:2024-11-18 09:20 浏览次数: 加载中......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一般情况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鉴定;进行地下设施、管线、桩基、深基坑、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施工,可能对周边房屋造成损坏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一定区域内房屋受损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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