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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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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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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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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马群街道1、百水家园跟百水芊城之间河道施工没有围挡也不洒水,扬尘严重;2、南湾营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和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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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举报人反映的“百水家园跟百水芊城之间河道施工”为栖霞区马群街道刘家营沟环境整治工程。现场涉及扬尘污染问题的两家施工单位,分别为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刘家营沟环境整治工程)和江苏博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百水河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建设工程),两家单位共用一条施工进出道路。 2、举报人反映的“南湾营垃圾中转站”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融康苑小区东边,为南湾营保障房片区的配套项目,于2014年移交栖霞区城管局管辖,目前由栖霞区城管局下属单位博润公司(原环卫所)负责管养。 (二)调查过程 9月17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协调联络组立即分转给马群街道主办,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和区环保局协办。当天,栖霞区马群街道会同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赶到投诉现场,调查核实,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1、关于河道整治扬尘问题。百水芊城和百水家园之间道路为原百水芊城菜场,现作为施工临时出入道路。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苏博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方案,未按要求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道路保洁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扰民。 2、关于南湾营垃圾中转站废水问题。南湾营垃圾中转站内设有污水收集池,渗滤液和冲洗废水均定期用吸污车收集送至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由于南湾营垃圾中转站四周地势较高,为确保垃圾中转站内无积压雨水,垃圾中转站建设时在围墙边预设了雨水排放口,现场调查未发现将渗滤液和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 (四)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中,“百水家园跟百水芊城之间河道施工没有围挡也不洒水,扬尘严重”情况属实;“南湾营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和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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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栖霞区扬尘管理办公室会同马群街道、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约谈了2家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南京和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江苏博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整改,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方案。同时,分别对南京和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宁栖环听告〔2017〕82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宁栖环听告〔2017〕81号),责令限期改正,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2、栖霞区城管局会同马群街道督促博润公司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将垃圾中转站内渗滤液和冲洗废水收集到站内污水收集池内,定期由吸污车收集后送至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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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栖霞区马群街道督促江苏博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施工单位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加强日常扬尘管控措施的落实,防止扬尘扰民问题再次发生。 2、为防雨天垃圾中转站内雨水积压,栖霞区城管局要求博润公司封堵垃圾中转站建设时预设的雨水排放口,在垃圾中转站前设置明沟,将雨水引入垃圾中转站外雨水管道,不进入垃圾中转站。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 3、马群街道将加强日常网格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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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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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马群街道南湾营上水坊小区楼下老黑烧烤油烟扰民。 此件与第七批32号和第十二批15号交办单内容基本一致,为重复交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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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老黑烧烤”位于栖霞区马群街道百水芊城社区上水坊小区门面房11号,经营者赵春明,于2015年4月23日注册开办,主要从事烧烤经营,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该单位现使用配套油烟净化器烧烤炉,油烟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2017年以来,栖霞区环保局接到类似投诉共2件次。接诉后,栖霞区环保局会同栖霞区马群街道要求该烧烤店经营者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今年6月11日,该经营户重新购置了无烟烧烤炉,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店存在室内自助烧烤,室内排风机对外排放油烟的问题,目前该烧烤店已停止室内烧烤行为,自行拆除了排风机,并封堵了排口,在烧烤炉区域加装了隔烟挂帘。 (二)调查过程 2017年9月17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协调联络组立即分转给栖霞区马群街道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环保局协办。9月17日当天,栖霞区马群街道会同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核实交办单反映的问题。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接到第七批32号和第十二批15号交办单后,栖霞区马群街道会同区环保局,责令老黑烧烤店在烧烤炉区域加装隔烟挂帘,拆除室内自助烧烤装置和室内烟管,封堵排烟口,并要求老黑烧烤店在整改未到位前不得营业。马群街道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巡查,确认该店面已于9月12日停业,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四)调查结论 经现场了解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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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黑烧烤店目前处于停业状态,栖霞区马群街道将继续安排专人进行巡查,确保该经营户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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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马群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户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转,文明、卫生、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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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批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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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501号的北方光头烧烤、胖子烧烤、刘记烧烤油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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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北方光头烧烤”、“胖子烧烤”、“刘记烧烤”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501号,是栖霞区原粮食局门面房,主要从事烧烤经营。三家烧烤店均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使用无烟烧烤炉,餐饮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二)调查过程 2017年9月17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协调联络组立即分转给燕子矶街道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环保局协办。当晚,栖霞区燕子矶街道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投诉现场,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核实,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北方光头烧烤”、“胖子烧烤”、“刘记烧烤”均使用无烟烧烤炉,餐饮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但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未能及时清洗、维护,餐饮油烟影响周边环境。 (四)调查结论 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栖霞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三家烧烤经营户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家烧烤经营户排放油烟均超标。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会同区环保局约谈三家烧烤经营户负责人,要求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进行清洗、维护。区环保局对胖子烧烤店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宁栖环责停〔2017〕3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栖环责改〔2017〕6号);对北方光头烧烤店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宁栖环责停〔2017〕1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栖环责改〔2017〕4号);对刘记烧烤店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宁栖环责停〔2017〕2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栖环责改〔2017〕5号)。 同时,区环保局针对三家烧烤经营户油烟超标排放行为,对胖子烧烤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栖环罚告〔2017〕80号);对北方光头烧烤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栖环罚告〔2017〕78号);对刘记烧烤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栖环罚告〔2017〕79号),责令三家烧烤经营户立即整改,分别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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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将加强对三家烧烤经营户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三家经营户正常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燕子矶街道将严格按照市、区两级环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督促餐饮经营户文明、卫生、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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