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苏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栖霞区龙潭、八卦洲街道农田实际种植户完成秋季水稻、玉米、芦蒿等农作物机械化还田,经申报对象申报、村级汇总初审、街道复核、第三方核查、业务主管部门抽查等多个环节,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基础,核减秸秆离田、实际承包面积不符等情况,栖霞区秋季秸秆机械还田作业核定面积28718.21亩,补助资金717955.25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5日。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蔡洪军,联系电话:85597456,电子邮箱:515692936@qq.com。
附件:1.2023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明细表(龙潭)
2.2022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明细表(八卦洲)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