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区水稻生态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宁栖农字〔2023〕139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龙潭街道大棚村村委会申报的“2024年栖霞区龙潭街道大棚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龙潭街道南中村村委会申报的“2024年栖霞区龙潭街道南中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龙潭街道上坝村村委会申报的“2024年栖霞区龙潭街道上坝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专家组经问询和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建议立项。通过局党组会研究,同意项目立项。
现将拟立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3日
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葛炎 联系电话:85561213
附件: 拟立项评审结果明细表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