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推动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南京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意见》(宁农计〔2021〕19号)《栖霞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意见》(宁栖农字〔2024〕53号)《栖霞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方案》(宁栖农字〔2024〕122号)等文件要求,经对养殖企业南京市栖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财务审计,现拟将该养殖企业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8日周期内实施“先打后补”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栖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338077,联系人徐静。
附件:2024年栖霞区“先打后补”企业财政资金补助表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