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6-347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6-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金陵石化163亩置换土地协议搬迁市场价值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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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金陵石化163亩置换土地协议搬迁市场价值评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先进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评估标的(三宗工业用地,合计约 163 亩)(1)中石化金陵石化炼油厂(炼西路片区地块):南京市栖霞区新合村工业用地;(2)中石化资产经营金陵石化分公司(恒泰路片区地块):南京市栖霞区吴边村、乌龙村工业用地;(3)金陵石化兴智西片区烷 - 长管廊工业用地;评估目的:为甲方开展土地置换、协议搬迁补偿谈判、财政资金拨付、项目报批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市场价值评估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金陵石化163亩置换土地协议搬迁市场价值评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陵石化163亩置换土地协议搬迁市场价值评估: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房地产评估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0日17时30分到2026年06月17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点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点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先进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名 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先进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新港大道100号310室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方式:025-85801677
邮箱:1528927460@qq.com
代理机构: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3286879
邮箱:15289274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