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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3033899/2026-6260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6-10-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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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HG-20261021-03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否(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a13851690970@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黄倩柔;电话:1506227604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及WORD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

5.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联系人:桑科

联系方式:025-8557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倩柔

电话:1506227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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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京市栖霞区国保及省保单位安全风险评估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