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033899/2023-19648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栖霞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点认定结果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告 | |
内容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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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南京市动物重大疫病免疫条例》和《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南京市犬类免疫点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等,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本区1个申报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进行了评审认定工作。本次认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专家组进行书面审查、现场验收、综合评分,拟认定以下1家宠物诊疗机构(见附件)作为本区犬只狂犬病的免疫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5331103。
附件:拟认定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的宠物诊疗机构名单
南京市栖霞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