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栖霞区
职能简介 内设科室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措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专项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其他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等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等跨区域合作与发展,负责拟订区域合作交流政策,组织区域合作交流;牵头协调推进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对口合作等工作。
      (四)协调全区三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拟订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等政策建议,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现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负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服务业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协调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制订相关政策与措施;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牵头负责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和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大力引导民间投资;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及全区重大项目研究、储备、推进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年度政府投资建设计划。
      (六)负责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协调。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全区能源、电力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强化能源发展状况监测及分析,做好能源资源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
      (七)负责区域范围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规划和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区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目标;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推进全区为民办实事、富民增收、托育养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相关工作。
      (九)统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任务部署、组织实施、考核考评;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定、标准和政策措施。
      (十)统筹价格调控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加强价格监测公共信息服务;开展价格总水平、市场价格动态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分析和预测,实施价格监测预警,提出调控管理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粮食和物资管理制度;拟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二)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地方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建议;负责金融领域投资促进工作,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地方融资服务体系;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协助全区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开展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辖区内“7+4”类机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建立区内金融机构协作机制,做好监管联动;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协同配合区内金融机构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承担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陆建尚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18号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562044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人事劳资、保密、建议提案办理、信访接办等日常政务;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活动创建、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编制财务年度收支计划;负责财务核算、报销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统战、群团、老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编制分解全区重大项目库及推进工作计划目标;运用全区重大项目监测管理系统,跟踪监测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建设期间重大问题解决;负责全区重大项目评估督导、考核评比等工作;申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参与督查、通报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承担区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分解全区对口协作支援工作计划,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组织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的合作与交流;研究拟订对口支援与扶贫协作的建议政策;牵头协调国家、省、市对口协作考核工作。
产业协调科      负责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计划,进行目标考核和经济运行的分析、监测;开展重大发展战略前期论证,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牵头协调省市区重大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服务业集聚区申报和项目引导资金争取;牵头枢纽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物流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重大项目引导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负责牵头全区农村经济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工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配合引导和扶持区内中小企业上市,推动企业股改和债券发行;负责研究总部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制订相关政策。
投资管理科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任务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库的运营管理,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牵头推进民间资本发展,配合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

规划与发展科

负责研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监测和评估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衔接各类专项规划;研究并落实新型城镇化、区域发展一体化等战略发展政策措施;牵头落实南京都市圈规划、宁镇扬一体化规划等;研究制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分解、跟踪和考评工作;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对全区经济运行走势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全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负责牵头对街道、高新区月度、年度高质量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经济发展对外宣传。

社会事业科
负责协调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事业发展计划、目标;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推进全区为民办实事、富民增收、托育养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负责申报争取社会项目资金;承担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牵头全区营商环境改善,配合协调民营经济发展改革;协调处理事改企遗留问题;研究和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新经济科
组织拟订全区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组织推动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负责组织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核、转报专项政策适用的高技术产业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负责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政策扶持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工作的规划制定、项目管理、项目推进和资金申报。
重大战略推进科
负责区域内重大战略部署工作的牵头、协调、推进和督查工作;负责长江经济带工作的任务制定、目标管理、项目跟踪、工作协调;负责一带一路工作的目标管理、合作推动、项目跟踪、工作协调;参与组织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油气长输管线保护办公室
负责区域范围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单位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负责区域内长输管线保护施工项目备案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传工作及长输管线安全法规培训工作;组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科

    负责落实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议和资源开发规划;负责全区能源、电力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煤炭消耗管理及监测;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等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落实推进工作;负责牵头分析能源发展状况及能源资源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

价格管理科

组织协调落实价格调控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政策与措施;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跟踪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国家机关及其授权或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区属管理项目的物业收费、停车收费、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游览参观景点等收费管理;参与收费清理,实施治乱减负目标责任制,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负责实施省市下达的成本调查任务;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市场价格动态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实施政府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监测的相关价格公共信息,组织开展价格公共信息服务工作。

粮食安全与物资储备科
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提出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布局建议,组织实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储存安全检查和统计工作;组织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拟定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金融监管与稳定科

执行相关监管制度和监管规则,依照权限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全区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执行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承担具有权限的审批工作。